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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这玩笑一点不好笑(三)

第十章 这玩笑了一点也不好笑(三)

这个时代在交通工具方面终归是比不得他所在的那个时代的。

他所在的时代里出行都有车辆代步,而这个时代却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脚或者一些低等兽类,比如说马、骆驼等节省脚力。

在这个百分之六十都是大陆的土黄色星球上,低等兽类可以说是相当的多,几乎遍布了这个星球的角角落落。

当然兽族和低等兽类其实有很大的区别,兽族拥有着拟人形态,大致上与人族相似,拥有智慧,会学习。

虽然他们也是由低等兽类进化而来的,但在他们看来,低等兽类却不算他们兽族,被他们瞧不起,甚至是和其他种族一样奴役低等兽类。

久而久之,这也就成了他们的本能,低等兽类是每个种族奴役的对象,他们依靠低等兽类作战的方式直到今天都没有改变。

如果要说到最适合作战的行动工具,那毫无疑问就是高大的骏马了,除了能够依靠翅膀飞翔在天空中的天族以外,以骏马为骑兵也成为了他们的常识。

对于从后世而来,从来没有接触,甚至是都没有见过马儿的明神一而言,想要在短时间内学会骑马还真是一个比较难的挑战,不过他好像在骑马方面有着特殊的天赋,仅仅五天不到就已经能够驾驭马儿疾驰了。

能够御马疾驰已经不比一个优秀的骑兵差了,可以说他也是足够厉害了,但不管是他自己还是仙霖歌都不满意这种程度的他。

先不说对他寄与了厚望的仙霖歌,如果说他甘愿成为普通士兵的话,那么也不必要继续精于练习,只要混时间就足够了,但即使是他,也有属于自己的野望啊。

以前他常常以没有机会做借口,推脱一切责任,虽然明妃菲也总是和他说,要他学会创造机会。

但他一向懒惰,费脑子创造机会什么的实在太累了,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一直原地踏步,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步。

而今,机会已经来临了,这一次,他再也没有借口了,只不过明妃菲也不在他身边了,如果明妃菲还能看到他现在努力的样子,相信一定会欣慰的。

『明神一,元帅让你回帐篷听候调遣。』

穿着白色战裙的苏菲娅纵马疾驰并向他高声喊道。

『呼~我知道了,现在就回去。』

明神一在远处招了招手,然后骑着他的白色骏马快速的冲了过来。

『真不像话,这么快就累了。』

苏菲娅无奈地笑道,并细心地递给了他一白色的块毛巾。

『谢谢。』

明神一也不客气直接拿了过来把脸上的汗水全部擦去,然后递给她了。

擦过之后他就感觉一阵神清气爽,顿时大声笑道

『纵马驰骋,好不快哉啊!』

『你这个没心没肺的,这么快就忘记自己被马儿摔得灰头土脸的痛了。』

苏菲娅陪着他也开心的笑道,同时把布满黑色污渍的白色毛巾放进了胸甲里。

『我这是开朗啊!人生在世,岂能思前考后!?当高歌而行,放纵自我!』

明神一毫不在意反而笑的更加开心了,不过他的眼神中仍然有些落寞,有一丝痛苦。

不能回到属于他的时代,这是他心中的一道坎,虽然他也知道不可能的事情永远都是不可能的,不管你哭还是闹都于事无补,只有大步向前,一往无前才能将不可能化作可能。

风尘绝命天纵奇才,他以蓝焰焚烧了时间,焚烧了空间,最后终于回到了他的星球,他所在的年代,他相信他未来也一定有这样的能耐。

他发誓要用他的冰冻结一切时间、空间,他也要回到属于他的时代,这是一个大世,做到这一点也许连十年都不到。

十年时间,说长也长,说短也短,也许只是一眨眼这段时间就会过去了,所以在此之前,他决定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男人,作为明家的男人,他不能让他的妹妹继续失望下去了。

这是他渴望以求的时代,不管游戏里玩的多么开心,那始终只是游戏而已,比不过真正来到这个时代。

如果不骑马,他永远不知道在草原上全力奔驰是什么样的感受,永远也不可能学会在太阳底下放纵青春。

……

『莽夫,就知道一时高兴而不懂得考虑后果,吃枣药丸!』

看着一边兴高采烈的明神一,苏菲娅不由得笑骂一声。

“吃枣药丸”是明神一说过的话,意思是“迟早要亡”因为她觉得很有趣,所以也学着用了。

『呸!胡说八道,我这是大男人,大丈夫的想法,你一个女流之辈懂什么?』

『你可知道,在我们那个时代女人都是用来看家的?打战厮杀这种事情本就是我们这种纯爷们做的!』

明神一不屑的说道。

说来他们两个也算是不打不相识,当初苏菲娅可是紧追了明神一一个小时,甚至都是她让人把他绑起来的。

当时因为他与仙霖歌的亲密举动,再加上他又是异族,所以她一直都对他怀有恨意,恨不得手刃了他,把他剁碎了喂狗。

但是得知他是穿越者之后,她对他的恨意就几乎没有了,因为不知者无罪,而且穿越者在这个暗世界还是很受欢迎的。

第二天早晨,明神一一直缠着要和她决斗,想要挽回当初自己被吓得不敢反击只能逃跑这个耻辱,无奈之下,苏菲娅只能接受了。

然后是结果显然易见的,他华丽丽的被苏菲娅打败了,不过他却没有气馁过,倒不如说更加有干劲了。

这些天明神一天天和她决斗,进步是很明显的,她不得不感叹,明神一在战斗武勇上天赋高的可怕。

在昨日,他已经可以和她打成平手了,只不过明神一不爱看书。不喜欢思考这一点让她很是头痛。

虽然已经劝过无数次了,但他还是无动于衷,她只能放弃自己的想法,想着以后有机会再趁机给他打一针拼命读书的药剂好了。

这些天,他们两个的感情在迅速升温,在外人看来已经差不多全是如胶似漆的地步了,除非有事情要做,否则这两个人基本都不会分开,就算是睡觉也都是在一个帐篷的。

对此,仙霖歌心中颇有微词,埋怨苏菲娅抢走了她的玩具,但她也只是想想,没有表现出来,免得让这们两个很有夫妻相的家伙因为她而关系变得越来越疏远。

而且,明神一有一件事没有和苏菲娅讲过,那就是他准备在白衣军与雪天音一战后就前往人族的学院之城学习。

当他和仙霖歌说起这件事时,仙霖歌虽然不舍,但为了他的未来,最后还是认可了,答应让他离开。

不过却警告他不要和苏菲娅说这件事,不然以苏菲娅的性格肯定二话不说就把他杀了的。

虽然他们两个都没有这个感觉,但是与苏菲娅长期相处的仙霖歌明白,苏菲娅是真正喜欢上了明神一,所以明神一一旦执意离开,苏菲娅一定会爆发她的病娇属性,杀了他,然后自杀或者囚禁他,病态的与他永远在一起。

这不是仙霖歌想要的,所以她要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。

但是明神一却没有在意仙霖歌说的话,他打算在走之前的一天和苏菲娅坦白这件事,他相信以苏菲娅的善解人情一定会理解他的。

『苏菲娅,我们明天要开始动手了吗?』

看到大营饿的帐篷后,明神一深呼吸一口气,压抑着兴奋沉声问道。

『看你高兴的那样,这是当然的啊,元帅说雪天音所掌控的小亚西亚城是决定整个欧亚大陆胜负的关键,必须要夺取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