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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 刘盈:琉璃倾人国……

蓝田县,玻璃工坊。

刘盈气哼哼的在前面走着,身后跟着想要劝,但却不知道该怎么说的吴臣,以及走在最后,同样气呼呼的张不疑。

一切的起因其实很简单,就是刘盈将自己新做的轧棉机让他们看了,然后说第一批的轧棉机,有七成左右会送到海外市场,无偿送给那些种植棉花,然后贱卖给他的那些番邦酋长。

而张不疑对此表示质疑,因为在这个年代,但凡是掌握着农耕技巧的民族,都以种植粮食为主,谁会大量种植这种不能吃的棉花,然后还要贱价卖给汉人?是不是贱啊?

因此他劝刘盈别异想天开了,不如把制作轧棉机的生产线卖给他云云……

刘盈戳穿了那厮的真实目的,并对他表示了一番鄙视之后,告诉他自己有让那些人非卖不可的理由。

恼羞成怒的张不疑死都不信,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。

在刘盈气呼呼的向前走着的时候,两匹泥头马拉着车厢,哒哒哒哒的从道路旁边的轨道经过,步履轻快,就是在原地留下了几坨黄白之物,让刘盈一阵皱眉。

嗯,泥头马指的是那些特意选育出来的冷血马,肩高接近一米八,能拉着几吨的重物到处乱跑。

张不疑满脸好奇,走过去在轨道上哐哐踹了两脚:“吔?居然不是铁的,只是包了一层铁皮吗?里面好像是木头!”

吴臣也是满脸好奇,只不过他对于轨道并不了解,格外吸引他眼球的,自然那些体型硕大,宛如怪兽的泥头马。

刘盈撇了撇嘴,有些不屑的说道:

“不是废话吗!这叫做木轨运输体系,不用木头用什么?再说了,我哪来那么多的铁在这种厂区里也铺上铁轨?有铁皮包着,足够耐用,而且节省运力不就行了?”

张不疑轻轻摇头离去,浑然无视了刘盈此刻对他的鄙夷。

他现在全部的精力,都要放在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上,如果刘盈所谓的非卖不可的理由并不能让他和吴臣信服,那么他就准备死缠烂打的收回自己第一个孩子的取名权!

正如当初小萝莉满脸忧虑时他做出的劝慰,无所谓,他会出手!

而片刻之后,张不疑知道自己赢定了!

因为在他和吴臣面前演示的,是琉璃宝珠,呸,就是玻璃球的生产线!

哄谁呢?

这种一文钱两个,小孩子玩的东西也能诓骗得了那些本地盛产宝石的番邦酋长?

“这里是重新融化玻璃废料的熔炉,温度在那里可以看到,大约是一千两百度……”

刘盈指着一面硕大的工业温度计,这是专门用于探测工业生产的一种双金属温度计,其原理是利用两种不同金属在温度改变时膨胀程度不同,从而在圆形分度标尺上指示出温度。

嗯,系统给的,全手工磋磨,因此误差大约在百分之十左右,所以检测的温度的时候,一般都是宁高勿低。

“大约烧八个时辰,然后再用这种可以手摇式的剪切装置将融化的液态玻璃切割成小块,之后顺着滑轨滚落,自然就成了玻璃球。”

“这是在做玻璃内芯,只是最初的一道工序,而接下来的工序,才会将玻璃这种日用品,变成你们买不起的亚子!”

刘盈背着双手,在张不疑的满脸鄙夷中走向另一边,那里堆满了一根根条状,且颜色颇为均匀的有色玻璃。

“看到那里融化的玻璃了吗?取一小团出来,从这些细条状的有色玻璃上滚过,粘牢塑形后放进熔炉里烧化,接着再拿出来,重复这个动作,并且在此之前,融化无色透明玻璃作为两层内芯之间的隔断……”

“如此重复十次,就有了一颗拳头大小,内里共有十层不同纹路的琉璃宝珠!”

刘盈从工师手中檀木匣子中取出一颗成品,举到张不疑脸前,半是炫耀的说道:“如此非人力所能完成的神物,只是换一点地里长出来的棉花,很难吗?”

他说完,在张不疑的震惊与吴臣的贪婪中,面向南方,轻声呢喃:“当然不难,别说棉花了,只怕倾覆一个国家也不是办不到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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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来巴蜀称天险,水如直立山如点。悬崖峭壁势欲倾,惟见飞云空冉冉。

蜀郡西南,五尺道。

这座昔日秦国修建的小道,如今已经被扩充了一倍有余,虽然山中许多险峻之处依旧只容一辆小推车通过,但已经可以容得下许多中小型的商队畅通无阻了。

不过今天,这座往日里时常人来人往的山路入口,却随处可见长枪剑戟,飘扬的汉军战旗,密密麻麻身穿半截甲的士兵,从他们的身高和阵型上判断,他们并不是汉帝国的正规军。

这些人,是仆从军,全部都是战败被俘,被自己的族人发卖到汉帝国的夜郎武士。

而在他们身后,则是整整三十个百人方阵,刀枪如林,甲光向日,从各个百人方阵举着的旗帜来看,他们才是正规军,是从巴蜀各县征调而来的县兵戍卒。

不远处的芦棚下,蜀郡郡守纪信、巴郡郡守丁义相对而立,脸红脖子粗,相互指责着对方,谁也不肯退后半分。

他们现在争的,是领兵攻克夜郎国的机会。

半月之前,夜郎王吃了一朵毒蘑孤,不治身亡,随后经过巫师的招魂,知道了大王子是弑杀亲爹的凶手,再加上其他部族为了争抢夜郎王的琉璃宝库,于是整个夜郎国打成了一锅粥。

片刻之后,在三局两胜,五局三胜之后,丁义险胜,成为此次进军的主帅,至于纪信,则为副帅,负责为大军准备后续的粮草辎重。

于是,纪信啐了丁义一口,旋即跳上马背一骑绝尘而去。

至于丁义本人,则随手抹了把脸,带上铁盔,翻身上马,猩红色的盔缨起伏摇曳,吸引着那些列阵松松垮垮的夜郎武士的目光。

丁义抽出长剑,向前方斜指:

“你们是想要做一辈子的奴隶,还是想要用今天的战斗,告诉你们的敌人,他们能够夺走你们的生命,但永远夺不走你们的尊严和自由!”

“来吧,拿起你们手中的武器,去砍翻那些曾经对你们不起的首领,将你们的姐妹妻女从他们的身下解救出来!”

“来吧,拿起那面旗帜,将汉帝国重新赐予你们的尊严,赐予你们的父母兄弟!”

“全军,前进!”

“杀!”

在丁义的长剑斜指中,虽然很多人并没有听清楚他究竟说了什么,但那沸腾起来的喊杀声,还是让那些夜郎人涌起了一腔热血。

一面面招摇的汉军大旗迎风招展,让站在大旗下的夜郎人心潮澎湃,双眼通红,泪流满面。

此战过后,他们将不再是夜郎人,他们将成为汉人,成为这个伟大民族的一份子!

他们都曾是奴隶,贱如尘埃,是汉,是汉帝国,是那个端坐在长安城帝座之上,一统八荒六合的男人给了他们重新夺回自己尊严的机会!

生命的目的,不是为了存在,而是为了燃烧,燃烧才会有光亮,哪怕只有一瞬,也足够将他们处于蒙昧之中的家乡照亮。

从今之后,世上再无夜郎之名,唯汉长存!

于是,在丁义长剑斜指的方向,鼓角轰鸣,兵甲铿锵,旌旗飞扬,一万四千多夜郎武士如潮水般开始奔涌,沿着由匈奴人拓宽的五尺道,直奔夜郎国而去。

丁义身边,功臣集团中许多来这里镀金的二代、三代们也相继抱拳离去,迈开双腿跑向划归他们指挥的军队。

这其中,最显眼的就是个头只到别人胸口的周亚夫,没在人群中后,只能够看到头顶簪缨在一晃一晃……

“哎,造孽啊……绛候也真是舍得……”

丁义摇了摇头,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刘盈会特意将这个小豆丁也丢到军中,但他是刘盈的门客,刘盈发话,他自然不敢不从。

不过这一战在丁义看来,不过是武装游行般的一战,单不说那些一门心思想要完成复仇,让他们的姐妹妻女摆脱女奴的身份,就说那些装备了燧发枪的戍卒,面对依旧抡着大刀片子的夜郎人,也能够做到摧枯拉朽……

所以,无所谓了,反正攻灭夜郎国的功劳也不足以让他封王,所以分润一些功劳出去也无妨,只当为他家太子殿下广张羽翼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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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中,云阳县,林光宫。

这座宫殿位于云阳县以北三十里,因山有清泉而得名,此地即便是盛夏六月也依然十分凉爽,故秦在此建立了一处离宫,称之为‘林光宫’。

在随处可见持戟武士的山道上,刘盈耷拉着脑袋站在树荫下,躲避着炙热的阳光。

在他旁边,是同样耷拉着脑袋的小萝莉,而在他们前方,则是穿着一身素色武士服,兴致勃勃组织了这次亲子活动的吕雉:

“别停下来!一日之计在于晨,虽然现在天热,但晨练也不能落下,快,不跑的话今天谁都不准吃中饭!”